记者今天从中国政府网获悉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日前正式公布。《批复》指出,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《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》,同意在海南等17个省市(区域)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,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,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。